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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佛山市落实扶贫协作帮扶凉山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11    发布单位: 扶贫办     [打 印]     [关 闭]

        

佛扶〔2017〕12

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落实扶贫协作帮扶凉山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扶贫协作帮扶凉山州的工作任务。

 

 

                                          佛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0日

佛山市落实扶贫协作帮扶凉山州

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9号)、《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试行)》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32号)精神,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围绕“组织领导、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及携手奔小康行动”六项内容开展。为压实责任,抓好扶贫协作帮扶凉山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任务分解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定期研究扶贫协作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帮扶凉山工作情况汇报,并形成会议纪要。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凉山下辖结对帮扶县帮扶工作情况,并形成会议纪要。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各区)

(二)定期调研、召开联席会议。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每年8月前带队赴凉山调研扶贫协作工作;每年与凉山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议并形成纪要。各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也应于每年8月前带队赴结对帮扶县调研;每年与结对帮扶县召开1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各区)

(三)制定年度计划。按照《广东(佛山)对口凉山扶贫协作规划(2016—2020年)》的总体安排,每年年初完成扶贫协作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年度计划由前方工作组撰拟,征求凉山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市府办名义印发。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前方工作组)

二、人才支援

(一)加强党政干部交流培养。在选派工作组的基础上,对凉山下辖11个结对帮扶县,按上级要求,安排落实每个结对帮扶县至少1名扶贫协作干部。每年凉山选派优秀党政干部人才到我市跟班学习或挂职锻炼。加大对凉山党政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区)

(二)加强教育人才交流培养。统筹安排佛山普通中小学对口与凉山相应学校结成对子,开展师生交流活动。每年向凉山选派优秀教师,安排在对口的11个贫困县,每县不少于1人,每人派驻时间不少于半年。安排佛山中职学校对口帮扶凉山中职学校,对口接收凉山中职学生到佛山就读,并推荐就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

(三)加强医疗人才交流培养。推动两地医疗卫生机构结对帮扶。每年向凉山选派优秀医生,安排在对口的11个贫困县,每县不少于1人,每人派驻时间不少于半年。组织医疗专家到凉山进行学术讲学指导。每年组织一批凉山优秀医生来佛山跟班学习。支持凉山医学重点学科团队到佛山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各区)

三、资金支持

(一)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省下达的财政援助资金任务,做好对口帮扶凉山州的财政专项资金筹集工作,并按省要求的财政资金投入增长比例,安排落实每年增量资金。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扶贫协作工作需安排专项资金的,由部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

(二)开展捐赠活动。充分利用全国扶贫日和广东扶贫济困日等平台,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协作,广泛筹集社会帮扶资金。切实做好社会捐赠帮扶活动,每年10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分别完成捐赠活动不少于1个批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各区)

四、产业合作

(一)鼓励企业投资兴业。聚焦贫困户增收脱贫,根据凉山资源环境特点,鼓励我市一批综合效益好、资源能耗低、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效果明显的企业到凉山投资兴业。每年至少组织1批次企业到凉山开展投资推介活动,确保每年至少1家企业实际投资,确保企业实际投资额不低于国家要求。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区)

(二)加强绿色现代农业合作。推动两地农业企业在特色花卉、绿色蔬菜、特色水果、精品养殖等领域联动互补发展。支持我市农业企业落户凉山,确保2020年前至少共建1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现代农业基地或菜篮子基地。积极组织凉山农特产品推介会,拓宽凉山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加强产销对接,鼓励两地企业建立农特产品供需结对关系。鼓励支持在佛山建立“大凉山”特色农产品销售展销店(展销专区)以及O2O展销中心,2017年底前至少建立1个展销店(展销专区)或O2O展销中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

(三)加强生态旅游开发合作。加强两地民间互动,每年策划组织“五彩凉山之旅”活动,每年组织佛山跑团参加西昌马拉松活动,支持“阿斯牛牛”农文旅综合体到佛山建立绿色农业、民族文化、特色旅游展示平台。积极推动旅游扶贫,每年联合举行旅游项目招商推介活动,联手策划和推广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旅游品牌。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

(四)加强特色文化开发合作。促进两地文化深度交流合作。引进佛山市文化产业知名企业和资金项目,打造凉山特色民族文化品牌,发展彝族传统手工、服饰、风情文化传承等创意产业,延伸特色文化产业链条。支持凉山当地的优秀剧目到佛山巡回演出,支持凉山非遗项目到佛山参与“秋色”等文化活动。将佛山功夫、南狮表演等引入凉山参加火把节等大型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区)

五、劳务协作

建立健全两地劳务对接机制,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凉山驻佛山农民工工作服务站的作用,出台劳务协作优惠政策。建立佛山—凉山“稳岗就业”机制,对凉山贫困群众实施劳务订单培训。搭建劳务输出精准协作平台,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用工企业到凉山召开招聘会,引导鼓励用工企业每年招收一定数量凉山籍贫困户农民工,促进凉山富余劳动力到佛山务工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

六、携手奔小康

全面落实携手奔小康行动各项任务要求,2017年10月前,各区要在区县结对、村村结对的基础上,落实镇乡结对工作,实现对贫困县、乡、村三级结对帮扶全覆盖,以点带面,突出成效。

(责任单位:各区)

扶贫协作帮扶凉山是中央和省交给佛山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做好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同时要主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考核要求,跟踪协调并开展好检查考评工作。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工作进展和考评结果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通报。

各区、各责任单位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材料送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汇总报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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