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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我省妇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1.06    发布单位: 扶贫办     [打 印]     [关 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全国妇联《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精神,在打赢新时期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战中,进一步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和妇联组织独特作用,省妇联、省扶贫办特制定新时期我省妇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南粤巾帼精准脱贫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及全国妇联的要求,教育引导贫困妇女发扬“四自”精神,激发贫困妇女求富裕求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以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为主要区域,以建档立卡的贫困妇女为重点对象,以持续增加贫困妇女收入为着力点,大力实施“南粤巾帼精准脱贫行动”,切实提高农村妇女创业创新能力,努力帮助贫困妇女早日摆脱贫困,确保全省妇女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主要任务
  大力实施“南粤巾帼精准脱贫行动”,2016年至2018年,将妇女创业贷款贴息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亿元,创建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00个,培养巾帼致富带头人1000名,开展妇女素质提升培训服务20万人次,支持开发种植养殖、手工编织、乡村旅游、家政服务、农村电商等妇女创业就业项目100个,助力贫困妇女发展增收;实施“单亲贫困母亲安居房”、“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贫困母亲邮包”等公益项目;新建“儿童之家”3000个,帮助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创建留守儿童之家示范点100个,发动50万名爱心父母帮扶困境儿童,为贫困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3000宗,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组织调研阶段(2016年4月-5月)。在省扶贫办精准扶贫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发动基层妇女组织进村入户调研核实,根据贫困女性数量、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劳动力、致贫原因等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脱贫方案;召开全省巾帼脱贫行动工作推进会,部署巾帼精准脱贫工作任务。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8月)。各级妇联、扶贫办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及单位网站等宣传工具,构建“空中、掌中、网上”立体式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引导贫困妇女坚定脱贫志向,主动参加各类脱贫技能培训,积极发展生产。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9月-2018年8月)。省妇联、省扶贫办全面实施“南粤巾帼精准脱贫行动”,对贫困妇女强化技能培训、实施金融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爱心帮扶,促进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加强动态管理,开展调研督查,推广优秀经验和做法,指导各地集中力量解决贫困妇女重点难点问题。各地根据省妇联和省扶贫办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省妇联、省扶贫办落实“南粤巾帼精准脱贫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1.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妇女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当地政府确保贫困妇女享受普惠性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受训比例,组织动员更多的贫困妇女积极参与政府各类实用技能、富余劳动力转移、科技扶贫等培训,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使贫困家庭的妇女和子女真正掌握一技之长。根据建档立卡的贫困妇女底数,坚持以贫困妇女现实需求为导向,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适合贫困妇女特点的培训项目,增强妇女脱贫致富本领和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扶贫办在培训项目、培训资金上向贫困妇女倾斜,促进贫困妇女转移就业和灵活就业。
  2.加强信贷资金扶持,助力贫困妇女创业脱贫。省市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和有能力、有项目、信用好的贫困妇女倾斜;借力各地扶贫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本金、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贫困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等政府力推的金融创新业务和机制,降低妇女小额贷款准入门槛和扩大受益面;通过“女能人+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妇女”模式,帮助贫困妇女采取带资入股、参股分红或就业分红增加收入,提高小额信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建档立卡中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妇女,力争通过金融扶持实现创业一人,脱贫一户。
  3.加强产业带动扶持,拓宽贫困妇女增收渠道。把产业扶贫作为重要脱贫方式,围绕区域特色产业,挖掘资源优势,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扶贫优势项目,示范带动更多的妇女脱贫致富。既重视培育新的妇女创业示范基地,又依托已有的各级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发挥她们的致富、帮富、带富作用,帮助贫困妇女互助脱贫。继续推广“大嫂工作坊”、“村民车间”等帮助妇女灵活就业的做法。大力发展电商创业、妇女手工编织和家政服务项目,通过抓培训、建基地和搭平台等方式,引领、带动更多贫困妇女实现脱贫致富。结合实际,发展妇女手工编织业,引导妇女突出文化特点和民族特质,宜绣则绣、宜剪则剪、宜编则编,依靠手工增加经济收入。积极动员社会热心企业,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贫困妇女就近转移就业增收。各级扶贫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4.加强“两癌”检查救助,解决妇女因病致贫困扰。各级妇联组织面向农村妇女群众大力宣传“两癌”防治和免费检查、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保障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面。推动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适龄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力度,做到应检尽检、早诊早治。动员社会力量,对“两癌”贫困妇女做到精准帮扶,及时医治。省妇联继续争取全国妇联、省扶贫办的项目支持,加大对“两癌”贫困妇女的救助力度。
  5.加强社会资源整合,改善贫困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发挥妇女儿童基金会作用,争取慈善机构等公益组织支持,继续实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四援助”项目,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优先扶持。抓住省实施人居环境改善扶贫工程的契机,推动贫困单亲母亲建房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安排。深入开展“邻里守望 姐妹相助”活动,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面向贫困妇女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生产帮扶等服务活动。
  (四)巩固验收阶段(2018年9月-12月)。考核各地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南粤巾帼精准脱贫行动”经验,查漏补缺,表彰先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使命。各级妇联和扶贫办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实施“南粤巾帼精准脱贫行动”作为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全力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支持,因地制宜,推动“南粤巾帼精准脱贫行动”落细落小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在妇女群众中广泛宣传中央、省委扶贫开发的有关会议精神,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使广大群众正确理解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坚定脱贫志向。教育引导贫困妇女发扬“四自”精神,依靠自己双手脱贫致富。同时,要大力挖掘、发现、宣传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的脱贫致富妇女、社会热心人士等先进典型,为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考核机制。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完善精准扶贫台账管理,对工作进度慢、成效差的地区进行督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有虚报、漏报项目和进度,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坚决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地区,在评优评先、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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