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扶贫信息公开栏>>扶贫政策法规>>省直部门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计生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1.06    发布单位: 扶贫办     [打 印]     [关 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卫生计生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作部署中确定的卫生计生行业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注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努力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主要任务 

  以实现扶贫对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相对贫困村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构建覆盖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和计生制度,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完善贫困地区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到2018年,力争实现相对贫困村村村有标准化村卫生站,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和孕产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贫困地区人口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乡人民群众均衡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优先为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依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参保患者的相关医疗费用,其余由医疗救助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 

  (二)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扶贫、民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系统对接和信息交换,实现贫困人口信息互通共享。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要研究探索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推进贫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有关临床专科建设,探索通过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三)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把贫困村卫生站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做好分批建设的计划,保证资金到位。到2018年,力争完成全省2277个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站建设,提升村卫生站服务能力,推动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省财政继续按“一村一万元”的标准,对粤东西北地区村卫生站乡村医生给予补贴,保障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性,提高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获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实现就近看病,小病不出村。增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实现贫困群众常见病不出镇。推进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底,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能够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待遇,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省财政继续对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同时将山区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归并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通过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待遇,保障乡镇卫生院医疗队伍的稳定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力度,逐步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比例,使贫困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疾病在基层得到有效治疗。提升贫困地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实现贫困群众大病不出县。全面加强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建设,20162018年,省财政投入10.47亿元,为粤东西北地区县级人民医院配备影像、检验、手术、病理、重症监护等76种关键设备,建成粤东西北地区县级人民医院与三级甲等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平台,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同时,加强县级医院临床核心专科、薄弱专科、优势专科、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帮助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科目,提升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20162018年,省财政安排1.02亿元,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医院设置300个专科特设岗位,吸引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深入开展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等项目,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至2016年底,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力争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县域内住院率提高至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四)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控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院成本管理。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积极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实际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制订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落实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进行轮训,2017年前完成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加快健全贫困地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发挥邮政等物流行业服务网络优势,支持其按规定参与药品配送。 

  (五)全面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工作,提高贫困群众健康水平。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标准,提高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效果,促使贫困地区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贫困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对结核病高发贫困地区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规范诊疗服务和全程管理,进一步降低贫困地区结核病发病率。加大艾滋病高发的贫困地区防控工作力度。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对贫困地区群众患病原因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干预,使贫困地区人民群众不得病、少得病。 

  (六)开展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贫困人群普遍享受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2018年底,基本实现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覆盖每个贫困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覆盖贫困人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的重点人群建立规范化、个性化的健康档案,提供有针对性的、防治结合的、持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对于一般的贫困人群,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对于签约贫困人口中的高危人群,通过健康筛查等方式实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于签约贫困人口中的患病人群,开展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提高其自我保健意识。 

  (七)突出计划生育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孕产妇保健水平。建立健全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关怀扶助制度,严格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贫困计划生育家庭的法定奖励扶助及各项优惠政策,为贫困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医养帮扶、医疗救助、生活服务、爱心关怀等服务。加大妇幼健康服务扶贫力度,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实现婚前孕前、孕期及新生儿三级出生缺陷防控。2018年底,全省2277个贫困村群众可以更便捷地接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人群可以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八)深入开展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改厕项目,贫困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以户为单位,选择三格化粪池式类型,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通过改厕带动贫困地区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到2018年底,贫困村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全省94%的平均水平。 

  (九)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贫困地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县级中医院建设,提高县级中医院专科特色水平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师带徒、在岗学历教育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多种形式,提高贫困地区中医药人才素质和比例。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传统优势,满足基层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中医药健康素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事项,督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要结合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做好各项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及业务督导工作,将卫生计生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动员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卫生计生扶贫工作。支持各类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引导各类企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在贫困地区开展送医送药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办医。 

  (三)实施考核评估。将县、镇(乡)两级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纳入业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增加指标考核权重。建立健全卫生计生扶贫工作评估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深入宣传卫生计生扶贫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计生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
 
Copyright 2010-2014 @ 版权所有 佛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作及维护 电子邮箱:yijian@foshan.gov.cn